
中青报·中青网记者 刘胤衡 见习记者 邹竣麒
点头、眨眼、摇头——在手机屏幕前完成几个简单动作,是当下许多App进行实名认证、支付核验的常见流程。在AI时代,保障人脸识别安全是重中之重。
浙江省杭州市两名不法分子利用人工智能“换脸”技术,将他人静态照片合成动态人脸认证视频,非法登录他人网络账号,窃取并倒卖个人隐私信息。在4月23日举行的“守护创新 智引未来”新闻发布会上,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该案,判决两被告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,并支付公益损害赔偿金。这是浙江省首例涉AI伪造人脸通过活体认证的公益诉讼案。
经查,两名不法分子先通过网络黑市等非法渠道,批量获取他人手机号、头像照片和身份证信息。利用AI深度学习算法,识别照片中的人脸要素信息,不断提取人脸要素信息训练建模,批量合成动态人脸验证视频。
之后,二人在作案手机中安装特殊的虚拟相机应用软件,进行虚假认证视频,用户账号信息一览无余。二人收集用户真实姓名、联系电话、收货地址、购物信息等,明码标价出售。此外,二人还利用盗取的身份信息,为某些交友软件账号完成实名认证绑定,将完成实名认证的账号售出获利。
杭州中院一审认为,上述行为侵害众多不特定社会主体的个人信息权益,损害相关领域社会公共利益,构成侵权。
“人脸等生物识别信息,应受到最严格的保护。”本案主审法官、杭州中院副院长池海江表示,个人信息侵权行为往往涉及不特定多数人的权益,会对社会公众的人格尊严、财产安全和隐私权造成损害,更破坏数字化时代弥足珍贵的社会信任秩序。该案将“破坏社会信任秩序”纳入公共利益损害范畴,实现司法保护从个体救济向社会系统信任维护的跨越。

杭州中院发布的《涉人工智能知识产权审判白皮书》显示,近五年杭州各级法院共受理涉人工智能知识产权案件40余件,其中近两年审结22件,案件数量增长明显,类型趋于复杂。当前人工智能司法领域实践面临“三无”挑战:无规则可依、无先例可循、无标准可查。案件审理中存在“三难”:事实查明难、行为定性难、责任认定难。
为应对挑战,杭州法院确立“尊重技术发展规律、坚持利益平衡原则、秉持包容审慎理念、严守安全法治底线”司法导向。着力构建涵盖技术调查官、专家陪审员、专家辅助人、专家证人、技术咨询、司法鉴定的“六位一体”多元技术事实查明机制。
杭州知识产权法庭庭长王亮表示,司法裁判既要鼓励技术创新,也要严惩技术滥用。法院坚持“以司法的确定性应对技术的不确定性”,通过个案裁判明确裁判规则,为技术创新和产业应用提供明确指引。
王亮介绍,在一起“AI幻觉”内容引发的不正当竞争案中,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明确人工智能使用者不能以“AI生成”为由免除责任,树立“使用者负责”的司法规则,并为AI生成内容使用者设定审核义务和显著标识义务的双重义务标准。
白皮书指出,杭州法院将持续完善规则供给、强化技术事实查明能力,并深化人工智能技术在司法审判与服务中的应用,为人工智能产业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。
来源:中国青年报客户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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